民選的議會,反過頭來,制訂議員不得與抗議群眾接觸,是制度反噬民主。現代民主國家的公民,有權「抵抗」政府機關違憲濫權。當國家權力運作偏離權力基礎時,也就是反噬權力來源時,權力來源可以收回權力,這也就是人民的抵抗權,亦即人民「抗暴」是憲法上權利。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保障人權是國家與憲法存在的唯一目的,然而,俄羅斯憲法法院法官﹑大法官全部由俄羅斯總統任命,導致憲法法院淪為行政部門附庸。根本之道:憲法法院法官半數不同國籍, 分別由總統、國會總議長、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提名。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不承認「一個中國」不是蔡英文的選擇,而是台灣人民投票展現的共同意志。終結敵對有兩條路,一是以敵為師、一是以敵為徒。台灣唯一活路就是全面憲改,落實習近平的天下大同主張,實踐人權、憲法、國際法主義、自然法等四大主義,做中共的老師,向人類提出貢獻。
依據民主和平論,民主國家之間幾乎不會發生戰爭。一旦中國民主化,人類和平就有希望。美、日、印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吸引中國民主化,世界和平於焉誕生!民主國家都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永久和平發展道路。
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伊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緬甸人權問題不斷惡化,原因就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為解決緬甸的民族與宗教問題,聯合國應協助緬甸大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同時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四權決策者分年分別民選。
「打破對專制獨裁的支持,實現全球民主化,促進世界永久和平」,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為確保民主、法治、人權、和平,中國須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伊朗與北韓、巴基斯坦等交換核技術,背後有無中、俄核武大國支撐?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勢逼伊朗、北韓等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讓台灣的民主燈塔,照亮亞洲和平發展道路。
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而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中國民主化。為避免中國輕啟戰端,美國家應支持台灣進行大憲改,實踐世界大同憲法標準,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引領中國民主化,世界和平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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