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權是國家與憲法存在的唯一目的,然而,俄羅斯憲法法院法官﹑大法官全部由俄羅斯總統任命,導致憲法法院淪為行政部門附庸。根本之道:憲法法院法官半數不同國籍, 分別由總統、國會總議長、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提名。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提升選舉結果公正性,關鍵在於讓中選會獨立於行政部門的控制 。具體措施:憲改設獨立的人權委員會,選舉事務由人權會掌理,立法者每年改選1/4。且,選舉免費,確保候選人得以藉由網路、廣播、電視等免費平台,宣揚政見。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烏克蘭顏色革命換人統治,並沒有根除貪污的結構性因素。對此,唯有主權人出面制憲:1.打破政府的圍堵,還權於民;2.開放政府職位,讓世界菁英來突破;3.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4.分年直選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且選舉免費。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將比照歐洲人權法院等先進國家作法,接受法學機構與專家針對審理案件提供論證,作為判決的參考。
俄羅斯憲法法院應解決根本問題,基於「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原則,促使政府承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協助國家提升到先進國家水準。
政治人物怕選票,杜絕立法部門貪污,可參考《永久和平法》第5條,定期透過選票,讓新民意定期匯入民意機關。具體落實之道:改良式委員會中心主義,國會每年改選1/4,且將每年改選的三個委員會合併一票單選制,制度性引進第三勢力。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是基本人權。俄羅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俄羅斯百姓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根治之道,在於憲改設獨立的人權委員會,選舉事務由人權會掌理,立法者每年改選1/4。且,選舉免費,確保候選人得以藉由網路、廣播、電視等免費平台,宣揚政見;重要選舉應強制投票。
俄羅斯反貪運動是主權人用具體行動表達總意志的表現。俄羅斯國會與內政部應解決青少年上街的根本原因,透過憲改消除貪污,建立分權制衡的憲政機制,推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以及選舉免費,以回應人民反貪訴求。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防止摩爾多瓦總統藉修憲擴權,最好的方式是將國家體制調整為改良式半總統制,以及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明訂:總統超出黨派,所簽署之法案、發布之命令、出境,須經總理及有關部之部長副署之。且,國會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得時兼任總理或部長,中央政府向國會與民意負責。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俄羅斯當局限制非政府組織的目的,就是限制他們為普世人權價值發聲。專制是人類自由權利保障的破壞者。根本解決之道:國家分權應以人民為起始點,立法-行政-司法-檢察權力制衡,首長分年民選。且選舉免費。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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