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多瓦憲法法院應解決根本問題,基於「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原則,促使政府承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協助國家提升到先進國家水準。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防止摩爾多瓦總統藉修憲擴權,最好的方式是將國家體制調整為改良式半總統制,以及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明訂:總統超出黨派,所簽署之法案、發布之命令、出境,須經總理及有關部之部長副署之。且,國會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得時兼任總理或部長,中央政府向國會與民意負責。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總統制至今還無成功案例,連美國都問題重重;行政應採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應採改良式委員制,每年改選1/4,委員長民選得兼任部會首長。為此,人民失去的只是鎖鏈,卻贏得人人自我實現-代代長富久安。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解決中共違害人權的根本藥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發中國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伊朗與北韓、巴基斯坦等交換核技術,背後有中俄核武大國支撐?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自由大民主,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勢逼北韓、伊朗等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對獨裁者的崇拜是對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最大的傷害,今天北韓一黨專政,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人民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從犯有罪,主犯無罪,層出不窮。憲法賣國無罪,人民通敵匪諜罪。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誰當總統,都會出問題。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台灣的問題千瘡百孔,盲腸百千條,它是結構性系統性貪腐體制的產物。台灣最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體制應採用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遏制貪腐制度-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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