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開,使民主制度從根本上有別於專制制度:醫治貪汙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分權制衡、還權於民,讓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依法得出任部長或總理。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根據民主指數尚有50個人類最後枷鎖的專制獨裁者。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聯合國是人類共同資產。美國應有「一個地球一套法律」之格局,透過憲改讓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聯合國憲章及其信仰,引領地球村大自由、大平等、大民主、大法治,帶領人類到達永恆至福的終極目標。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當選舉變成有錢人的遊戲,自然容易形成以錢換權、以權弄錢的系統性貪腐結構。要杜絕政商掛勾,惟有全面憲改,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並且,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香港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相關規定指出,中國不得干涉香港事務,但北京當局卻不斷介入香港內政。該法第39條(兩公約)保障人民的自決權,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香港人應誓守兩公約,以公投決斷自己未來。
緬甸人權問題不斷惡化,原因就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為解決緬甸的民族與宗教問題,聯合國應協助緬甸大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同時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四權決策者分年分別民選。
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美國應將台灣永久和平憲章定為台灣關係法的加強法。讓台灣示範永久和平憲章,以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發中國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參考《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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