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制是最壞的民主制度已成定論。不管什麼制度,只要總統權力越大,國家就越會出問題。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委國亟需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因為害怕失去一黨專制的寶座,中共政府持續加強對輿論的掌控。但剝奪他人自由的人不配享有自由,中國人民惟有出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伊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緬甸人權問題不斷惡化,原因就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為解決緬甸的民族與宗教問題,緬甸須大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同時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四權決策者分年分別民選。
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而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中國、北韓民主化。為避免中國、北韓輕啟戰端,美、日應支持台灣進行大憲改,實踐世界大同憲法標準,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引領中國、北韓民主化,世界和平就有希望。
無論戴上魔戒的人是誰,絕對權力必然轉為絕對腐敗,因此掌權者必須受約束,才能限制其濫權。中國不民主,憲政問題不計其數。習近平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結果關的是中國13億人。為確保民主人權法治,中國唯有全面憲改。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康德說:「追求永久和平是理性的最高目標,也是一種道德義務。」中國既自稱是「負責任的大國」,就不應維護北韓窮兵黷武。美國應支持台灣承擔拯救民主的天職,引領中國民主化,然後由中國逼迫北韓民主化。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不論是否為聯合國會員國都應當遵守。解決方法就是要力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的核心價值,讓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烏克蘭顏色革命換人統治,並沒有根除貪污的結構性因素。對此,唯有主權人出面制憲:1.打破政府的圍堵,還權於民;2.開放政府職位,讓世界菁英來突破;3.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4.分年直選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且選舉免費。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確保國家永續發展,最好的方式是將國家體制調整為改良式半總統制,以及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明訂:總統超出黨派,所簽署之法案、發布之命令、出境,須經總理及有關部之部長副署之。且,國會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得時兼任總理或部長,中央政府向國會與民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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