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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世界永久和平是人類最神聖的權利。對中國而言,北韓是馬前卒、也是代理人,因此應全力避免北韓輕啟戰端。美、日、韓應支持台灣引領中國民主化,然後由中國逼迫北韓民主化。解決朝鮮半島問題,關鍵就在台灣。
依據民主和平論,民主國家之間幾乎不會發生戰爭。一旦中國民主化,人類和平就有希望。美日印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吸引中國民主化,世界和平於焉誕生!民主國家都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永久和平發展道路。
敘利亞停火後,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國長富久安,成為和平發展典範。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兩大任務,中國為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自然應當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力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的核心價值,讓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遵守聯合國憲章、巴黎氣候協議。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民黨應率先幫中國制定一套征服世界的和平發展架構,服從習近平所信仰的天下大同主張,兩岸分別重新制憲,實踐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世界法主義,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詳見《永久和平法》。
阿富汗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阿富汗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權力導致腐敗,馬來西亞憲法機制失靈,馬來西亞顯然專制文化根深蒂固,專制本質就是貪汙,應該要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解決中共殘害人類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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