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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造物者賦予人類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維權律師是維護上帝賦權的使者,中國迫害維權律師,與上帝為敵,政權還要維持多久?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中國政府違法違憲,人民要起身抵抗。
緬甸和平長路漫漫,原因就出在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緬甸應全面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同時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
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伊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而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中國民主化。為避免中國輕啟戰端,美、日、印應支持台灣進行大憲改,實踐世界大同憲法標準,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引領中國民主化,世界和平就有希望。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無論是否為聯合國會員國都應該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力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宋楚瑜經常說:經濟問題在政治。沒有好政治,不會有好經濟。唯有全面憲改,政體改為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體制採改良式委員制國會,委員長民選得兼任經濟部長。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紮根「搖籃到搖籃」的永續發展觀念。詳見《永久和平法》。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參考《永久和平法》。
根據民主指數尚有50個人類最後枷鎖的專制獨裁者。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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