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透明組織公布清廉指數 台灣排31名
台灣應學習丹麥司法體系、芬蘭公務員法、瑞典吹哨者保護法,臺灣人民都有權直接援用,實踐典範轉移入境。國會立法委員如無法讓台灣每年前進一名,全體立委不得連選連任,直到進入清廉指數排名前十名內為止。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