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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
不論是要架設網站蒐集民怨,或是召開可以讓人民直接參與的「司法國是會議」,無非都是要讓民眾的聲音能真正進入司法改革的進程裡。
司法國是會議根本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重複1999年的司法國是會議無非是大拜拜。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推動憲法大改革,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全民檢驗,向人民負責。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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