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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權力導致腐敗,泰國憲法機制失靈,泰國應該要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總理任期1年,國會議員出任者當屆任期中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社論-從馬、扁兩案談總統特權的界限
自由廣場》馬英九案是依法、還是依個人好惡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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