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中央通訊社
現制難行 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川普對聯合國的經費分擔不滿
盯年改公聽會 李來希:下波抗爭520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