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遏制貪腐-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中國根本問題就是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司法正義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兩大任務,美國為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自然應當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憲章》等規範。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台灣應積極推動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轉型正義,二二八事件應公開真相、開放檔案、審判加害者。蔡總統要等3年才完成轉型正義調查報告,3年後民進黨已經是被改革者。台灣要實現轉型正義,就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其中提出5大堅持“創新、協商、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兩岸應率先示範這項偉大工程,具體辦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國家是保障人權而存立,如何保障就是用憲法寫出保護人權,憲法會分權也是為了保障人權。人權問題是全球的內政問題,不是一個國家的主權問題。當然人權高於政權、主權。將中國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對獨裁者的崇拜者,就是要延續獨裁,對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繼續傷害。台灣現行憲法是人民的惡靈、不是國家的靈魂,要去除惡靈就要全面大憲改。同時實踐轉型正義。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以公投決定是否廢除獨裁者紀念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決斷。
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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