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應積極推動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轉型正義,二二八事件應公開真相、開放檔案、審判加害者。蔡總統要等3年才完成轉型正義調查報告,3年後民進黨已經是被改革者。台灣要實現轉型正義,就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要杜絕政商掛勾,惟有全面憲改,貫徹民主法治、分權制衡,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人民自行公投決定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最有智慧的做法就是美國支持台灣示範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憲法標準,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共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今年2月,“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首次被寫入聯合國決議,這是繼“一帶一路”之後,中國又一重大倡議成為世界共識。
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其中提出5大堅持“創新、協商、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兩岸應率先示範這項偉大工程,具體辦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土耳其軍事政變不斷,足見軍人不得干政,軍隊一定要超出黨派。土耳其要重新制憲,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土耳其總統違反土耳其憲法第6條:主權全部且無條件屬於全體國民。國家主權人有權行使違憲抵抗權。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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