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軍軍紀鬆弛是國家認同及憲法認同問題,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全面憲改及轉型正義。憲法是國家輪廓、願景目標、價值信仰的總和,也是最重要的SOP;轉型正義要軍公教應重新對全體納稅人宣誓效忠,背叛就革職並取消公民權、追究民刑責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馬總統一中原則九二共識,薪資倒退16年,蔡總統不應重蹈覆轍。台灣一切問題都源自根本大法-憲法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是主權在民的主政權、是國家權力的唯一正當性來源,神聖不可侵犯。自己的價值自己定,自己的低薪自己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憲改必然涉及一中,只要不改國號,必然是鬥而不破。天時地利人和的世局都不利於台灣!國會應先立「創制權」的《公民投票法》,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成功仍是功歸蔡總統,不成功也贏得美名。詳見《永久和平法》。
面對中國的打壓,台灣絕無「外交休兵」的權利。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法》,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讓國際走進來,帶領台灣走出國際。
巴西憲法崩壞,唯有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行政、立法、司法、檢察最高首長分年分別民選。應採行雙首長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 議員任期二年,議長任期一會期,國會每年改選1/4;選舉完全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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