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應將台灣永久和平法定為台灣關係法的加強法。讓台灣示範世界大同憲法標準,以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美國應將台灣永久和平法定為台灣關係法的加強法。讓台灣示範世界大同憲法標準,以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俄羅斯如果不是解決問題者,必是製造問題者。美國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國人民民主化勢逼俄羅斯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詳見《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廣大資源被少數財團、政黨寡占,整個社會階級不流動,貧富差距達100倍。台灣要推動憲法改革,才能落實公平正義,一切不公不義應予匡正。要振興經濟先把政治搞好,台灣憲法機制失靈,如果不能全面憲改,終歸徒勞無功。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為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與使命,也是全人類共同目標。各國都應致力遵守國際社會的規範,解決方法就是要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詳見《永久和平法》。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權問題是全球的內政問題,不是一個國家的主權問題。當然人權高於政權、主權。國家是保障人權而存立,如何保障就是用憲法寫出保護人權,憲法會分權也是為了保障人權。將中國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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