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改革開放」

憲標對比各國「政治改革開放、依法參選各級首長規範

永久和平絕對要件:§7振興偉大民主的價值與人性尊嚴,完全民主國家公民得在我國參選各級首長(含總統),昇華我國在全球的競爭力。

本 憲 標 得 分 國 家 得 分 理 由
憲標§7 100 印度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美國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印尼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巴基斯坦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巴西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奈及利亞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孟加拉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俄羅斯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墨西哥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日本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菲律賓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埃及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衣索比亞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越南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剛果民主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伊朗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德國 60 基本法§28.1
憲標§7 100 土耳其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法國 60 憲法§88-3
憲標§7 100 韓國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澳洲 0 國家無此設計
憲標§7 100 中華民國 0 國家無此設計

製表:永久和平發展協會,資料來源:永久和平發展協會資料庫

結論:1.以上評分都是初步評估統計,往後會精算補正。2.政治開放至少有下列好處:①避免一黨獨佔壟斷;②削弱固定黨派寡占;③發揮鯰魚效應激發各級首長國際水平;④吸引全球人才錢財技術;⑤有利全球外交經濟貿易;⑥有利國際間、城市間競爭;⑦領先一個世紀進入地球村人類大同理想;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