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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票的權與能──用空污檢視縣市長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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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票的權與能──用空污檢視縣市長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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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方
權力要對權力來源負責,地方首長民選,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議員一任二年,議長任期一個會期,屆期內不得再任。參選應於6個月前完成登記。當地一切電子媒體每週至少60分鐘免費供參選人選用。選舉禁止花錢,政治獻金視為賄選罪。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處方箋:張怡菁 / 2018-08-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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