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習近平1月18日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講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出5大堅持,堅持對話協商、安全和平、共同繁榮、開放包容及綠色低碳的世界,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兩岸應依此新共識,具體辦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不是談判籌碼,自決的權利不容妥協,「一中政策」已經過時。美、日、歐盟等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民主化,世界和平於焉誕生!此外,全球民主國家亦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永久和平發展道路。
聯合國應依國際絕對法(人道主義法、世界人權法、殘害人群罪、禁止滅族原則)採取行動,並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四權首長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南蘇丹制定長富久安的憲法,成為和平發展典範。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政府保障人民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朴槿惠貪腐案所產生的震盪,徹底暴露韓國民主政治正持續倒退。克服民主弊端的方法就是更民主。為重建民主機制,韓國須全面憲改,採行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中東國家永久和平的基礎,應著落於政府體制的改變。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中東國家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面對中國打壓,全球束手無策。只有主權人出面制憲:1.打破台灣政府的圍堵,還權於民;2.開放政府職位,民選首長不限國籍,讓世界菁英來突破;3.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讓國際法破解綁架人民的惡黨憲法;4.向世界保證有能力引領中、俄民主化。
康德說:「追求永久和平是理性的最高目標,也是一種道德義務。」中國既然自稱是「負責任的大國」,就不應維護北韓繼續窮兵黷武。美日韓應支持台灣承擔拯救民主天職,引領中、俄民主化,然後由中國逼迫北韓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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