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其中提出5大堅持“創新、協商、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兩岸應率先示範這項偉大工程,具體辦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洗刷「中國幾千年歷史,去掉貪腐就沒有文化」的民族國恥,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法治是專制貪腐的唯一天敵,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宋楚瑜經常說:經濟問題在政治。沒有好政治,不會有好經濟。如果憲法不改,即使神仙下凡也束手無策,經濟永遠無望?唯有全面憲改,政體改為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體 制採改良式委員制國會,委員長民選得兼任經濟部長。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唯有2300萬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任何公共議題,全體住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凡涉及國家主權事項,必須依據人權兩公約,由全體台灣住民公投自決。凡禁止人民公投自決之議案,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中國根本問題就是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 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司法正義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歷史一再證明:領袖越偉大、人民越渺小。人民因懶惰,而將希望寄託領導人身上;這是18世紀人治的封建思想,不符21世紀的法治精神。國家長治久安之道,就在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制度偉大才能推昇人民偉大。選舉應該完全免費。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本來是可以公投制憲以廢掉考、監兩院,只是《公投法》第二條明文規定,在憲法及法律層次,人民只有複決權,沒有創制權,所以不能公投制憲,必須先修公投法,才能公 投制憲。
根本問題就是五權憲法亂國,唯有2300萬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國會應先立「創制權」的《公民投票法》,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成功仍是功歸蔡總 統,不成功也贏得美名。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不管是甚麼制度,只要是總統權力愈大,國家就愈會出問題。土耳其要重新制憲,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土耳其總統違反土耳其憲法第6條:主權全部且無條件屬 於全體國民。國家主權人有權行使違憲抵抗權。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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