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甚麼制度,只要是總統權力愈大,國家就愈會出問題。土耳其要重新制憲,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土耳其總統違反土耳其憲法第6條:主權全部且無條件屬於全體國民。國家主權人有權行使違憲抵抗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泰國的軍事政變不斷,足見軍人不得干政,軍隊一定要超出黨派。有軍人勢力介入的公投憲法不算公投,泰國應全面憲改或重新制憲,公民投票與選舉要併行,公投學瑞士,民主選舉學美國加州。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為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與使命,也是全人類共同目標。各國都應致力遵守國際社會的規範,解決方法就是要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根本問題就是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司法正義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面對中國打壓台灣的外交空間,台灣絕無「外交休兵」的權利。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發展憲章」,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才能落實習近平所弘揚的天下大同主張。
有懶惰、冷漠的人民,就有貪腐、掠奪的政府政客。要杜絕貪腐問題,惟有主權人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貫徹民主法治、分權制衡,讓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並且,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香港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相關規定指出,中國不得干涉香港事務,但北京當局卻不斷介入香港內政。該法第39條(兩公約)保障人民的自決權,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香港人應誓守兩公約,以公投決斷自己未來。否則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人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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