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印尼憲法機制失靈,印尼顯然專制文化根深蒂固,專制本質就是貪污,應該要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共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都會被強迫失蹤,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憲法機制失靈,太陽花請求召開憲政會議是制憲權的展現,人民的制憲權神聖不容侵犯,公僕絕對無權干涉。從民主的角度看學運其正當性可以理解也該支持,林全院長撤告也是一種轉型正義。人民本來就有受到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國人民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破壞自然環境最大的因,乃是包套式貪腐。台灣應加速全面憲改!杜絕集團破壞自然環境,「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公共議題,公民連署可公投決議,才能預防集團破壞自然環境再發生。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面對明年的總統大選,馬杜羅總統下令反對黨領袖15年內禁止從事政治活動,此舉反而引發反對陣營與學生的反彈。
當國家權力運作偏離權力基礎時,權力來源可以收回權力。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總統違憲,人民應行使抵抗權。委內瑞拉亟需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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