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的打壓,台灣絕無「外交休兵」的權利。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法》,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讓國際走進來,帶領台灣走出國際。
台塑河靜鋼鐵在越南排廢水,遭罰150億元!而台灣日月光在後勁溪排廢水的罰鍰卻是0元,證明台灣憲法機制失靈,應該全面大憲改; 堅守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違憲應受法律制裁;究責違憲無時效限制。詳見《永久和平法》。
必須指出,烏克蘭通過類似的法案。之後烏克蘭貪污的世界排名,2年內從世界第7竄升成世界第1。
根除結構性貪腐,俄羅斯可修法明訂:不論行賄者或受賄者,率先自首者得免責。行賄自首者並得索回半數賄款金額;受賄自首者應將所得全數繳入國庫;告發者應取得過半數賄款。且,透過憲改,將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國會每年改選1/4,讓立法者不敢不離民意。詳見 《永久和平法》
洗刷「中國幾千年歷史,去掉貪腐就沒有文化」的民族國恥,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法治是專制貪腐的唯一天敵,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繼2016年的公務人員收入電子申報制度後,烏克蘭內閣決定擴大執行,批准法案,2017年年底將引進全民收支申報系統,監控所有公民的財產來源與使用情況。
公開官員、全民的收支與生活形態,僅能治標、無法治本。醫治民主弊病的良方就是更民主,需透過憲改,讓百姓多投票,直選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且選舉免費,讓民眾定期淘汰貪腐官員。詳見 《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 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 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遏制貪腐-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歷史一再證明:領袖越偉大、人民越渺小。人民因懶惰,而將希望寄託領導人身上;這是18世紀人治的封建思想,不符21世紀的法治精神。國家長治久安之道,就在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制度偉大才能推昇人民偉大。選舉應該完全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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