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中國幾千年歷史,去掉貪腐就沒有文化」的民族國恥,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法治是專制貪腐的唯一天敵,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歷史一再證明:領袖越偉大、人民越渺小。人民因懶惰,而將希望寄託領導人身上;這是18世紀人治的封建思想,不符21世紀的法治精神。國家長治久安之道,就在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制度偉大才能推昇人民偉大。選舉應該完全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民主自由是世界浪潮,核武、潛艦、飛彈都無法抵擋。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國既然自稱是「負責任的大國」,就不應維護北韓繼續窮兵黷武。美、日、韓應支持台灣引領中、俄民主化,然後由中國逼迫北韓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治國不可以為了民調而討好所有的人,有為的政府要引導民意。良好的憲法應該解決所有治國問題的根本,目前的根本問題就是憲法問題。台灣行政體制應改為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體制採改良式委員制,委員長民選得兼任部會首長。詳見《永久和平法》。
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全球民主化,阿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美國為聯合國最重要的常任理事國,自然應帶領實踐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共構人類命運共同體。解決的方法就是要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規範。詳見《永久和平法》。
幾乎歷任韓國總統最後都會爆出貪腐及親信亂政醜聞。根治貪腐,惟有全面憲改,落實分權制衡,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並明訂總統、總理、終審法官、終審檢察官各為其職司的最終行憲保證人,行憲保證人不因離開職位而免除其保證責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有一流的人民,需要一流的觀光客與一流的治國菁英。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繼續深化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加速成為世界首都,讓人人都是天使、處處都是聖地。前來朝聖、投資的是一流觀光客、世界菁英,台灣自然長富久安。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而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中國民主化。為避免中國輕啟戰端,美、日應支持台灣進行大憲改,實踐世界大同憲法標準,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引領中、俄民主化,世界和平就有希望。
一大誤解是,認為翁山蘇姬有權阻止對羅興亞族的屠殺卻沒阻止。現在的政府也好、翁山蘇姬也好,對軍方都不具任何權限。
緬甸人權問題不斷惡化,原因就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為保障人權,緬甸應大憲改,實踐世界大同憲法標準,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同時,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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