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都會被強迫失蹤,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其中提出5大堅持“創新、協商、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兩岸應率先示範這項偉大工程,具體辦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如果臺海兩岸相同語言者都無法實現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足證中國在向世界詐騙。美國總統主張美國優先,讓出世界領導地位,正是中國弘揚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天機,儘快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入憲,帶領人類邁向大未來。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為南海和平穩定,中國有責任與鄰國共同維護,依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其中第四條和第六條都規定,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第四條)。共同開發南海、共享資源、維護人類和平與發展,符合聯合國憲章「人類一家」的宗旨。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是專制獨裁國家,經濟與觀光依賴中國,只是飲鴆止渴。台灣有一流的人民,需要一流的觀光客與一流的治國菁英,發展成為自由、民主、人權、法治聖地,吸引來台投資朝聖的觀光客都是世界菁英引發人潮錢潮。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日本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引發共產黨民主化,中國人民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歷史一再證明:領袖越偉大、人民越渺小。人民因懶惰,而將希望寄託領導人身上;這是18世紀人治的封建思想,不符21世紀的法治精神。國家長治久安之道,就在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制度偉大才能推昇人民偉大。選舉應該完全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烏克蘭國會基於俄羅斯是敵對國,所制訂的去莫斯科東正教法案,連烏克蘭人自己都張口結舌。該法案所浮現的問題,不僅是立法精神違反憲法,更是國家機關直接進入教會,為政治干預宗教活動開了大門。
烏克蘭需依照憲法,保障人民有宗教宣傳和反宗教宣傳的自由。若擔心莫斯科東正教成為俄羅斯滲透的工具,可明訂:政教分離,公共資源不得以宗教之名占有或侵吞。公職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使用公共資源資助特定宗教,違反者應受法律制裁。詳見 《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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