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制獨裁是毒瘤,行專制之人是民主罪人。台灣面對世界最大的專制獨裁政體,不得不承擔拯救民主的天職天命。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落實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共構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世界大同憲法標準,引領中、俄民主化,世界和平就有希望。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總統制是人類四種政體(其他還有內閣制、半總統制、委員制)中最壞的,連美國都會出問題。為重建民主機制,巴西應全面憲改,採行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論戴上魔戒的人是誰,絕對權力必然轉為絕對腐敗,因此掌權者必須受約束,才能限制其濫權。中國不民主,憲政問題千瘡百孔、不計其數。習近平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結果關的是中國13億人。為保障人權,中國需要全面憲改。詳見《永久和平法》。
有懶惰、冷漠的人民,就有貪腐、掠奪的政府政客。中國要根治貪腐問題,惟有主權人出面憲改,落實民主法治,分權制衡,讓現行憲法的行政、立法、司法、檢察四權首長分省分年分別民選,實踐習近平所稱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詳見《永久和平法》。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專制獨裁是毒瘤,行專制之人是民主罪人。解決中國迫害人權的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民主化。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對人民發生效力」,引領中、俄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憲章。詳見《永久和平法》。
在日本眾議院憲法審查會上,專家指出「有相當多的文書是短期內就銷毀,但政府為了要負起說明責任,仍有保存之必要」。
沒有公開,就沒有公正。人民只有處在充分知悉國家政策的環境下,才有可能形成意見並參與政治。世界人權宣言19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涉及公眾利益或政府運作等的事項,人民均應享有獲得他應該知道的自由和權利。這乃是基本的公民權利。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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