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增設多少監察委、中紀委只是徒增分贓單位。洗刷「中國幾千年歷史,去掉貪腐就沒有文化」的民族國恥,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憲章。詳見《永久和平法》。
阿富汗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阿富汗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永豐金案只是千年貪腐文化的冰山一角。醫治貪污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分權制衡、還權於民,讓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依法得出任部長或總理,包括財政部長,才能瓦解綁架台灣的金融幫。詳見《永久和平法》。
肅貪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本人及至親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遏制貪腐-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民選委員長為準部長。詳見《永久和平法》。
肅貪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本人及至親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解決貧富差距,須制度性解決權力分配與資源分配及其制衡。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地球村過去萬國萬法的優點都應流入臺灣。實踐典範轉移。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詳見《永久和平法》。
日本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引發共產黨民主化,中國人民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