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開,使民主制度從根本上有別於專制制度:醫治貪污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分權制衡、還權於民,讓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依法得出任部長或總理。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在威權獨裁的國家,能否容許民主的區域?在香港的實驗中,我們看到了結論。香港基本法》第39條(兩公約)保障人民的自決權,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香港人應誓守兩公約,以公投決斷自己未來。
權力導致腐敗,總統制沒有成功典範。委內瑞拉應採行雙首長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總理指揮政府,管理國防,國會每年改選1/4。總統違憲不改,人民有抵抗權、不合作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
肅反AB團是中共內部殺戮的開端,直接為各根據地肅反運動的亂打亂殺開了先例。中央蘇區累計有10萬紅軍在肅反中被自己人屠殺。
解決中共危害人權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伊朗與北韓、巴基斯坦等交換核技術,背後有無核武大國支撐?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自由大民主,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勢逼北韓、伊朗等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法》。
p美國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民主化,中國始終要破滅臺灣自由民主,台灣是中國人民民主化的唯一救星。詳見《永久和平法》。
立陶宛可採行改良式委員制國會。內閣設十二部及若干特設委員會,總理及部長得由國會各委員會民選委員長兼任;國會每年改選1/4,新民意定會匯入國會。中央政府對國會與民意負責 。
州長應由選民決定,而非當權團體私相授受。國家需禁止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勢力影響公平選舉,包括設置行政門檻,排除潛在競爭對手。違反者除受刑法制裁外,檢察官有權於24小時內將身分地位最高、最具影響力者逮捕拘禁,移交法院追訴。詳見 《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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