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民主國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且互相監督的原理,卻建立了一個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並立且互相應援包庇的體系。
台灣憲法機制失靈,根本問題就是憲法出問題,要實現轉型正義,就要大憲改。轉型正義的實踐沒有起點、沒有中點、更無終點,永遠是一個進行式。國民黨黨產全部還給人民就可免於扭曲民主發展,才可以促進經濟成長。應該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附近發動多宗襲擊,共造成近三十人死亡。其中在北部的天然氣廠,更導致氣鼓起火爆炸。
這是一個不幸的困局,伊拉克憲法機制不靈,憲法與現況脫離。所以應重新召開憲政會議,制定一套合情合理合宜的憲法。解決這種爭議性的國家體制,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制例如法國。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4個歐洲議會黨派12名歐洲議員聯署一份書面聲明,呼籲歐洲議會採取行動調查中共強摘及販賣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人體器官罪行。
中國身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應率先遵守國際法,應重新制憲,將國際絕對法(人道主義法、世界人權法、殘害人群罪、禁止酷刑、免遭強迫失蹤、禁止滅族原則)淩駕於國際法及本國憲法之上,並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納入憲法。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談到立法院的立法績效,擁有多數席次的執政黨籍委員的表現,固然是主要的觀察指標。
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數量都不好,黨團協商會議多為利益交換,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國會每年改選1/4,落實法與時俱進,並年年接受民意檢驗。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6。
開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督辦工作。共查處397名相關責任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3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67人。
貪污賄賂是中國五千年來根深蒂固的腐敗文化,專制的本質就是貪污,醫治貪污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的基本原則就是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民主化,中國民主化世界才有和平的可能,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砸店樣樣來,甚至逼迫債務人盜採牛樟,橫行台東縱穀。警方提報治平對象,將林及廿一名成員拘提到案。
根本問題就是制度出問題,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各級民代使用暴力、或利用影響力營利、藉勢生端或其他敗壞官箴者應受法律制裁;縣市議員代表任期2年;議長任期一會期,當屆不得再任。選舉完全免費。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剛果發生多起屠殺基督徒事件,造成至少47人死亡。作案的是國際穆斯林防衛,屠殺至少34和13名基督徒。
這是一個不幸的困局,剛果憲法機制不靈,憲法與現況脫離。所以應重新召開憲政會議,制定一套合情合理合宜的憲法。解決這種爭議性的國家體制,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制例如法國。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馬總統任內8年,政府債務增加了1兆8千億,因此新政府必須撙節,無可奈何。健保與年金議題很麻煩,若無法解決,10年左右可能破產。
台灣憲法機制失靈,年金制度是國民黨收買人心、選舉支票亂開的結果,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財政部長、衛福部長民選。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1.5。
總統府經過研究與考慮後,決定不讓馬英九赴港演說。馬辦和藍營人士擊鼓攻之,兩造紛紛以陰謀論抹黑對方。
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馬英九前總統涉及許多高度國家機密,因此不宜出訪香港,證明是一個分裂的國家,連馬英九下台後都不信任,足見這套憲法是不被信任的。國家最大的共識就是憲法,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
林全不久前被台電糊弄而蒙了心智,竟然說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考慮重啟核一,立即引來軒然大波。我們應效法德國…。
核一電廠不應重新啟用,台灣應比照德國2022年廢核與再生能源發電經驗,目前德國的再生能源發電達全德國總用電量的 87%。而台灣2025年才綠電占總發電量比例提高到20%,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2025年至少要達到80%目標,應該提出未來計畫,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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