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和平憲法標準

                              和平標準示範法                    10月12日

      我們認為以下天理真理不言而喻:「和地球無始無終永恆和平和諧運行已逾50億年。「人」是天生的地球主人、天生的國家主人、天生的地方主人(州邦省市自治體),維護地球、國家、地方永恆和平和諧人人有權有責。準此,是國際公法、國家公法和地方公法的直接主體(主權在民)。具體衍生永恆的「和平標準示範法」,為推進國際標準(ISO)又稱「永久和平憲法標準(簡稱:憲標)」。

       憲標的宗旨係「永久和平、永續發展」,與聯合國相同。但有三方面不同:

一、程序不同,憲標「以自願的方式,不同的速度,由下而上、由內而外,可單獨恆久運作的和平體系」。

二、前提不同,憲標認為「和平必然是國際法高於國內法,並直接對人民創造權利義務」。

三、方法不同,「『世界民主,偉大復興』是永久和平的總基礎、是人們遏制政府違反國際法/憲法的權力主體、是防範各國領導將人類帶向毀滅的要件」。
如今近鄰霸權崛起,確切面臨毀滅,為此,緊急向公正的世界提出控訴。

控 訴

一、請求公正世界短長期拯救亞洲民主第一的臺灣2,300萬人

       民主亞洲第一全球第八中國全球第一四八名,接近墊底,卻天天軍演圍堵,伺機要消滅民主殘酷的現實是全球紅色滲透、臺灣無法倖免任何改革都會被放大為改變現狀、挑釁和平。因此,只剩非政府組織直接向公正世界發出緊急求救,乞求拯救臺灣民主、也有連帶拯救亞洲民主的外溢效果。

證二、請公正世界相信,國際拯救臺灣民主,回饋國際永久和平

      和平不能只靠武力,也要靠制度。亞洲民主化是世界和平的前提,臺灣2,300萬人基於地理、語言、文化因素,對亞洲最具有直接間接吸引力、感染力。只要臺灣民主存活,發揮普世價值及和平標準,在時間推移下,對專制列強必有和平演變的動能、對民主世界必有釜底抽薪免於核武的威脅。鑒及自今到遙遠的未來,倡議憲標的臺灣是最值得拯救與保存的世界資產。為此,只要民主世界的政府、議會、智庫或世界公民,給我們一封按「讚」的電子郵件(ppp@lawlove.org),都會有「波浪擴散」的動力,都會產生「蝴蝶效應」的改變,也是拯救我們的最後一塊浮木。

證三、請公正世界批准臺灣示範「永久和平最低標準-示範法」

       鑒於中國一帶一路連結「全球陸權與海權」,引導國際新秩序,制定中國標準(2035年)。適逢我們已連結「全球法權」,提供國際公共產品:《和平標準示範法》,可供各國和平標準作基礎。這是一套歷經50多年,窮盡人類數千年的法制智慧,融合永恆法、自然法、國際法、萬國萬法、萬教經典、立國原則、權威學說、權威和平文告、聯合國憲章等綜合分析比較(見本會比較資料庫)。

       總結兩點:1、內亂內戰是國內法律秩序的問題;2、外患外戰是國際法和國內法統一的問題。

       為此,歸納出二十八條自然法則、也是科學定律,構成《和平標準示範法》。

       以上是我們控訴的事實、也是請求拯救的標的,懇求世界各國議會及公民支持臺灣示範憲標,向世界提出貢獻概述如下:

一、願景清晰:

       世局如何萬變都要回到地面,人類急需一套四海皆準-百代不惑的憲法基本標準,宛如閃電先於雷鳴的永恆明燈,讓改革者隨時可以發光發亮的火種。如英國1215年大憲章等一系列光榮革命全都成功;沒有憲法藍本可憑,如阿拉伯之春至今全都失敗。

二、利益明確:

       一個太陽一套秩序,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並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萬國萬法構成國內法的一部分,人人得用手機比較優劣,依法擇優援用,人人秒成法治天使。

三、人類最後:

       人類最後只有兩條路:和平與毀滅。人類為準備戰爭無窮發展毀滅性武器-耗費地球資源-環境汙染-生態破壞-氣候變遷都在自掘墳墓,即使武力征服世界,也會被無可逆轉的自造後果毀滅。故民主世界應將「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加入外交經貿條件。

四、和平最後:

       和平是真理-生命-道路。和平最後只有一條路,民主專制主宰世界。習近平斷言『民主政體無以為繼,專制政體將主宰世界』。為此,我們提出「憲標」做為民主世界永恆和平的戰略之一。

五、解方最全:

       聯合國2022大會主題「里程碑時刻:改變糾結挑戰的解方」。憲標必是最佳解方之一,每一條項都內涵消弭內亂內戰、深化富國裕民的萬靈丹;也是消除外患外戰、鞏固和平發展的新羅盤

六、時效最長:

       和平要民主政體長期與鄙夷普世價值的專制政體作價值觀-法治觀和世界觀的認知競爭,化為系統性和體制性徹底致勝之道。

七、效益最大:

       憲標讓全世界手持正義,只要人們永矢咸遵,全人類為此失去的只是戰爭與毀滅、污染與貧窮;被壓迫者失去的只是鐵幕與鎖鏈、暴力與謊言,其他並無損失,卻可獲得和平發展/自我實現。

八、價值最高:

       憲標價值有多高≡生命價值就有多高。任一國家或省-市提早實踐憲標,就提早進入下一世紀。永久和平是臺灣的同義詞。憲標世界夢的同義詞。如果地球有靈,亦當驚知己於億萬年。

總 結

       人類呼籲、祈禱和平數千年,成效有目共睹,於今呈給人類法力無邊、法愛無限的『憲標天條』(註:凡在人上-地上-天上都應遵守的天然條款),不斷對祂祈禱:我愛我家,我愛地球,和平標準,天地大法,就不斷降福永恆和平的全能武器給祈禱人,有祈禱就有靈驗,一次可喻千年。願這揭示的憲標天條,成為普遍值得信賴與追求的『人類的最後體制、人生的終極歸宿』。如果要尋找一個值得人們用生命捍衛的天地大法,論內涵外延、空前絕後,看來只有緣起臺灣的憲標。

宣言人 永久和平發展協會 黃千明、簡瑞寬 聯合宣言

    

       我們人類最大問題,在於「和平方法」沒有歷史經驗可循。只有學習「人和地球」無始無終、永恆和平和諧運行已逾50億年的天理真理,啟示我們創造和平大法。即不論任何時空,永恆承認確認「人是天賦的地球和國家的主人-是貫徹國際(公)法高於國內(公)法的主體、「個人」是國際法權利義務的直接最終主體。

       準此,敬邀地球公民共同規制一套全球縱向貫徹和橫向一致的「和平標準示範法」(推進國際標準ISO),呈給一切超國家、國家次國家的州-邦-省-區-市的永恆和平標準,是「政治中的政治、信仰中的信仰、公法中的公法、憲法中的憲法」,即永久和平憲法最低標準(憲標)以根治人類數千年來的內亂內戰、外患外戰等沉痾痼疾。

1.國際法和憲法是解決問題最權威的「方法」。

2.國際法院和憲法法院是決問題最權威的「答」。

一、國家層級憲法總綱:如國名-領土-國旗-國籍…(忽略);

二、次國家層級憲法總綱:如州-省-區-市名稱及旗幟(忽略);

三、其餘隸屬總綱或總則部分,概由上開各層主體自定之。

一、依聯合國憲章、全球治理體系、自然法、國際法、人民自決權,憲標以自願的方式-不同的速度,適用於超國家層級(國際公法人)、國家層級(國家公法人)、次國家層級(州省區市自治體公法人)。

二、如果有任何條款被視為無效、或條款對任何國家層級、組織或個人或任何情況的適用性無效,則憲標的其他部份及此種條款適用於其他層級、組織或個人或情況的情形,並不受影響。

(一)超國家層級(聯合國政府等):依組織憲章規範,但以不違背和平標準示範法的原理原則、不危害任何個人或群體的法益法則。

(二)國家層級(如聯合國193會員等):憲標對國家直接有效全面適用,也可以自行增訂,也可以一部分暫未施行,但以不減損永久和平的完善運作為原則。

(三)次國家層級(州----加盟共和國等)自治體:如第十五條第十八條、以及條文中專屬國家層級之項目外,皆為直接有效,全面適用原則。

三、本憲標列舉範圍的各種權利,不得解釋為否認或取消人民所保有的其他權利(§13~§14)。未完整規制的章節條款,其程式以憲律或憲法法、或組織法、或法律定之。

四、凡涉及憲標條款範圍的法律或規範,均受憲標條款的拘束。凡涉及國際或國內永久和平(2項主體意志28條定律)本質賴以存立之基礎者,修憲案不得成立。

五、憲標是一切超國家組織、國家組織、次國家組織的基本法的核心。下列方針條款、保障條款及委託條款拘束立法、行政、司法而為直接有效的最高法律。

一、人類永久和平。以自然法及國際法為母法,推進憲法標準(ISO),鞏固法治世界,創造永久和平的大法治。

二、地球永續發展。以太陽系及聯合國為體系,推進政府標準(ISO),深化全球治理,創造永續發展的大文明。

二十八條天賦人權自然法則/科學定律

第一篇 人民權利義務

第一章 永久和平自由標準

人性自由偉大發揚。定位國家為自由標準大國;省市為大自由典範的尊嚴與自由不可侵犯。是地球和國家的天賦主人、是國際法和憲法的直接主體。制憲權無條件全面屬於境內人民:經人民定期改選產生政府;經向國際法宣誓效忠產生公權力。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嚴禁政媒黑金治國。電波為全民所有。每週電視一小時、網路一則短訊免費供參政者自由平等應用;九大政黨免費各別擁有專屬全國廣播頻道。地方電視-電臺-媒體應比照辦理。催生地球人人能收訊聯合國貧窮-疾病-污染-戰亂-國際法教育等新聞。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自由是和平發展的總基礎。選舉是最大化的教育、分配、對話、團結、共識與統治的必要條件。每年投票頻率不得超過國民所得最高的瑞士或美國加州。發揚國家精神人盡其才,退休後自願無酬參選地方公職者,競選得票數依法得增加權重30%。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權利義務同在、政教完全分離。人民有服兵役、服民主役、服和平役和納稅等義務。對擾亂和平、攻擊民主法治秩序、或濫用自由權傳播內政,外交,軍事,經貿等一切認知假訊息、或宣揚獨裁、依附敵人,幫助敵人,慰藉敵人者應立即禁止或逮捕並起訴之。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二章 永久和平民主標準

世界民主偉大振興。定位國家為民主標準大國;省市為大民主典範。人是天賦的地球和國家的主人、是國際法和憲法的直接主體、直接對人民和政府發生權利義務的最後權利主體。國家級機關及部會首長,應依各部會權責,分別建構振興偉大民主的義務。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根治民主政治痼疾,建構三黨政治。不斷投票,不斷解決並調和不斷產生的問題-效能-矛盾-分歧-恐懼與對立。凡軍人-公職人員-神職人員-媒體人或其他受到權利保護者,均應通過國際法分級考試及格,題庫提前一年公告並諮詢海牙國際法院或海牙國際法學院認可。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任何組織應藉憲標的創新-開源-扎根項目延生無限多制度系統,吸引世界人才都來[憲標示範國]創造屬於自己的世界,成為世界公民共同祖國。振興偉大民主的價值與人性尊嚴,完全民主國家公民得在憲標示範國參選各級首長(含總統),昇華憲標示範國在全球的競爭力。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嚴控外國金流-人流-物流-資訊流。民選首長一任至長五年,屆滿八年內本人及至親依法禁選相關原職。修憲制定任期修改者或參與者皆視為叛亂正犯與共犯應立即逮捕起訴。修憲須國會2/3通過兩屆與3/4地方議會各以2/3批准後,辦理公投。公投須通過投票權人總額1/2。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三章 永久和平人權標準

世界人權偉大統一。定位國家為人權標準大國;省市為大人權典範。創造生命最高價值、倡導世界憲法標準、保障人類永久和平、保衛地球永續發展、是人民最神聖的權利、是國家最緊急的義務。基層治安首長民選,一票單選三黨制,按得票數一正二副。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天賦人權凌駕國家主權。人有求生權、也有依法立即求安樂死亡權。國家保護弱勢者,凡人因工程受害或無辜傷亡者應國賠;凡國民都是良民,至長十年內未犯罪者,前科紀錄應完全消滅。國家人權行動暨公民權行使委員會委員半數分別由國際權威人權組織指派。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民族人權一律平等,人權不可分割、讓渡或放棄,任一人權受害受騙視為全人類受害受騙。原住民權益應受保障。貫徹地球村公民民族主義反對以文化狂熱或祖宗崇拜的軍國民族主義,來壓迫少數-分化歧視-強迫失蹤-黑道肇事-種族清洗-全球毒殺。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人權是全球的內政,公職人員保證基本人權、環境權、和平權、發展權不落後他國一天。中央層級領導分別分年民選。不論國際或人際、不問何時或何地,對霸凌沈默的旁觀者得依法追訴連帶賠償責任。對見死不救或作證能救人無罪而不作證者應負刑責。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四章 永久和平法治標準

世界法治偉大實現。定位國家為法治標準大國;省市為大法治典範。「縱向貫徹」國際法是國家的主權法、是維繫世界文明的萬法之法。廣義國際法生效五年後視為習慣國際法,是憲法的母法、和平的強行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個人是國際法的最終主體。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建構萬法歸一「橫向一致」的地球村共同法,是國家不得變更-不可免除的最緊急義務萬國萬法構成國內法的一部分,人人得依法擇優援用;政府得依法緩用。外國人有權優先適用其母國法律,建構國家為萬國另一祖國-故鄉,設全球最新法規比較資料庫。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貫徹民主法治標準,總統、檢察、裁判首長參選時分別提名世代發展(總統提)、萬國萬法發展(檢察院長提)、國際法發展(司法院長提)等特設委員會,任期與提名人相同,提名人當選後,被提名委員就分布於各常設委員會中。開創永恆和平的大文明、大法治典範。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創新和平憲法規範,做為政治的法律根基。禁止政府藉口因與國內法、國情、民情、歷史、地理、文化等衝突為由違反國際法,違反者以危害人類秩序論罪。防衛和平發展法理:萬法歸一、一歸憲標、二(雙)首長制、三黨(派)政治、四權分立、五洲共和。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二篇 國家基本組織

第五章 永久和平立法標準

世界立法偉大競合。完善全球治理體系,國家或次國家層級僅於超國家未制定之國際法始有立法權、或在全球領域內建立等值之生活關係,而認以國際法規範為必要者,超國家有立法權。國家立法得全球參與,不分敵友一國一人,與母國有關事務可表決。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國會開創三黨政治,區域委員150人,每一縣區至少1人,原住民及人口近10萬的縣區應選3人,其餘名額分配其餘選區,每區一票單選,最高票前三人當選。委員任期4年、每年改選1/4選區。不分區36位特設委員(§15)共186人。選舉單獨辦理強制投票。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次國家層級(州邦省市)議員比照美國聯邦及各州眾議員一任兩年。每區一票單選制,按得票數前三人當選。議長任期一會期屆中不得再任,培育人才、阻卻壟斷。任何一位基層民意都不被埋沒、都有權利依法參與基層民代一同出席層層議會到國會、國際。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開創缺點最少、優點最多的立法體制。倡導世界法律共同體及國際法強行規則。輔助各國或州-省-區-市建構憲標;推行此等業務,每年至少有國家總預算萬分之二。國家變動工資-待遇-稅率-福利應連帶全國和全球的「同求與分工」關係透過大數據運算定之。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六章 永久和平行政標準

世界行政偉大分治。超國家競合行政權,就是完善全球治理。執行聯合國等超國家層級的任務時,國家層級、次國家層級的政府皆為超國家組織委託的機構。國家領導非經國際司法判決,公然宣布違反國際公法政令者視為戰爭罪未遂犯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半總統制-總統民選-年滿50歲-提名總理,發布命令須經內閣副署。總理年滿50歲-有民意基礎-由國會選出-本土出生-指揮政府-負責國防。部長應公告其全球績效排名和計畫。國家得加入集體安全體系並將主權轉讓於國際。任何機關皆應符合國際標準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地方政治是一切政治的基礎。憲法明定限時履行聞聲救苦、正義有求必應,完善政府是最大的慈善機構、是解決人民問題的服務場所。凡對地方較有利者權歸地方,含立法、司法、民防、經貿、語言、文化、環境、發展等公民參與。民代有效能調查權。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國際法至上。維護憲法秩序,防範內亂外患,總統/民代/軍公教/神職人/媒體人均為行憲保證人國家領導人違憲,檢察總長經憲法院同意起訴或逮捕。非戰爭軍事行動或武力鎮壓72小時前,應經國會批准。總統及各軍司令應中立,普選無投票權。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七章 永久和平司法檢察標準

世界規則偉大遵守。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人民得直接自訴違憲;檢察院對外行政權合併,對內司法檢察獨立。設遵守國際法和國內法的法遵部及其系統,並防範國家領導將人類帶向毀滅。檢察總長有權下令逮捕國際法罪犯。國家軍警晉階就職須檢察長監誓副署。國安法庭法官須每年補訓。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檢察權獨立。檢察院長民選按得票數最高者為院長兼檢察總長、第一副院長兼法遵部長、第二副院長兼審計部長…。地方檢察長民選,按得票數一正二副組起訴合議庭。檢察官應監督、預防、發現與追求正義。當事人在偵結或結辯前有權換檢察官或法官。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八章 永久和平司法裁判標準

世界公義偉大確立。一切法權,優先適用國際法。服從國際法院裁判。為使普世價值與憲法同行、普世公義有求必應,司法院長民選。大法官代表人民正義和人類公義釋憲,其裁決視為人民行使制憲權。大法官半數來自五大洲,受終身制與國民待遇保障。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人民根本大權,法權永遠屬於境內住民。憲法的普世價值觀應全球協議(§13~§14完成99%),違憲全球審查,優先審查違反國際法。排除違反國際法或憲法如別無救濟方法,凡地球公民,人人有不合作權、非暴力抵抗權、反抗權。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

第四部分 候補條款與效力

各國可自行補充與例舉

美國為例

一、建議美國領導民主,國會改為三黨制:參議院1州1票單選、按得票數前三名當選(不分黨派),每州3人,參院人數成為150席;眾院按人口分區,每區一票單選,按得票數最高前三名為當選人,眾院議員總數仍為435席。任何爭議有第三勢力可調和可裁決。

二、建議美國領導民主,總統等民選首長任期時間延長,但取消連任痼疾。近代世局變動之快,一任5年已足夠,6年內不得擔任公職(例如卸任總統不得擔任總理),此期間基本薪酬不變。(憲標§8)。

第五部分 過渡及附則(忽略)

第六部分 附件 憲標對比萬國萬法萬教千年智慧

一、憲標28法則是[美國28項立國原則]繼續發展發光的工具

二、憲標做為聯合國暨二萬多個 NGOs 繼續發展和發光的工具

(一)憲標對比《聯合國憲章》

(二)憲標對比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章程》

(三)憲標對比聯合國《奠定永久和平》決議文

(四)憲標對比聯合國為和平而規範的《世界人權宣言》

(五)憲標對比聯合國其他和平相關宣言

三、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制憲權」

四、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投票權」

(一)中大型國家(800萬人以上)百年來人均所得世界最高的「瑞士」為例,每人每年到投票所投票9次

1.蘇黎世公民參與「選舉」(聯邦選舉、邦級選舉、市政選舉、地區選舉、社區選舉)投票,超過17種以上,連續17年(2003-2019年)共舉辦92場(2003-2019年),平均每年表決5.41次選舉

2.蘇黎世公民參與「公投」(全國性公投、邦級公投、市級公投、區級公投、社區公投),平均每年舉辦公投3.82次

3.瑞士電子投票系統

(二)大型國家的地方自治體以美國人均所得最高等級「加州」(人口4千萬)為例,每人每年到投票所投票『6

1.州級——加州州民選舉

2.市級——洛杉磯市市民選舉

3.區級(郡、縣、市…)──公投、選舉──【未統計】

4.美國各州實施選民身分網路電子登記制度

五、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參政權」

(一)憲標對比各國「參政免費使用媒體」

(二)憲標對比各國「防衛自由民主與強制投票」規範

六、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人權」

(一)憲標對比各國「人權問題是全球的內政」規範

(二)憲標對比各國憲法「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規範

(三)憲標對比各國「行憲保證人」規範

七、憲標對比各國憲法「對外國法律的尊重」

(一)憲標對比各國「保障人的尊嚴價值不落後他國一天」規範

八、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司法」

(一)憲標對比各國普世公義有求必應的「大法官」來源規範

九、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違反國際法、憲法,人人享有抵抗權」

(一)憲標對比各國憲法救濟的「反抗/不合作權」規範

十、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改革開放」

(一)憲標對比各國「政治改革開放、依法參選各級首長」規範

十一、憲標對比各國建構世界法律共同體的立法權競合規範

十二、憲標對比並推動「基督宗教」(25億)做為發展發光工具

(一)憲標對比3,500年來《聖經舊約》做為繼續發展發光工具

(二)憲標對比2,000多年來《聖經新約》做為繼續發光工具

(三)憲標對比百年來教宗〈世界和平日文告〉重要主張

(四)憲標對比教宗方濟各《宗座公報》近4千篇重要主張

十三、憲標對比「伊斯蘭教」(19億)做為繼續發展-發光的工具

(一)憲標對比《古蘭經》自公元 609年至今做為繼續發光工具

(二)憲標對比《聖訓》自公元800年至今做為繼續發光工具

十四、憲標對比印度教《吠陀經》(10億) 做為繼續發光工具

十五、憲標對比「佛教-藏傳佛教」(5億) 做為繼續發光工具

(一)憲標對比「大藏經」做為繼續發展發光工具

(二)憲標對比藏傳佛教尊者達賴喇嘛等對世界和平的發光工具

十六、憲標對比「東正教」《聖經》做為發展發光的工具

(一)憲標對比東正教《聖經舊約》做為繼續發展-發光的工具

(二)憲標對比東正教《聖經新約》做為繼續發展-發光的工具

十七、憲標對比「猶太教」《妥拉》做為發展發光的工具

十八、憲標對比「諾貝爾和平獎」重要主張

十九、各國憲法制裁濫用自由權攻擊自由民主的規定(例示)

二十、歷年民主指數統計(2008-2021年共32個國家)

二十一、憲標做為「各種政治體制」改革開放與和平發展的藍本

關於我們

活動照片

共同創辦人類永久和平體制獎勵辦法

憲標翻譯為世界各國語文版

憲標翻譯為各州-邦-省-區-市自治體語文版

*歡迎捐款,將獲贈詳細註釋版(中、英紙本或各語言電子版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