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創辦人類永久和平體制獎勵辦法
為修補永久和平憲法標準草案(下稱:本憲),誠徵 對任何國家或州,邦,省,區,加盟共和國等提供更完善的民主法治體制,以臻永久和平問題者。
在維持本憲二項主體思想(人類永久和平、地球永續發展),以及二十八條自然法則(簡稱228憲章)的條項與行數數量規模不變之下,酬謝辦法如後:
一、凡改變本憲檢驗五十年來三十多萬則診治一個國家內外重要公共問題與解方,提供其他更佳解方者,每一則問題酬謝壹萬元新台幣 (叁佰美元)。
二、凡修補本憲各款項,使其更臻完善完美、更有利於永久和平發展者,每一款項酬謝壹萬至壹拾萬元新台幣 (叁佰至叁仟美元)。
三、凡提供比本憲更佳的永久和平方法,以取代本憲章二十八條永久和平主張者,一條酬謝壹佰萬元新台幣 (叁萬美元)。
四、凡提供比本228憲章更能給台灣帶來永久和平出路者,酬謝壹仟萬元新台幣。
五、爭議解決,上開第一、二項以網路公開討論解決(機器人除外),第三、四兩項以中研院院士或研究員為主,雙方各推兩人,再由四位共推一人(或請法院仲裁處指派)組成仲裁會仲裁之。
六、本辦法十年來在各大報及本會官網均有公告,為因應環境需要得修改並公告之。
※以上各項有意者,請填具下表聯絡單,我們會很快與您聯絡。https://www.lawlove.org/tw/rewards
※感謝您對本協會的支持!
聯絡人:張怡菁博士 電子郵件:chang1975@lawlov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