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審議優先法案 重質甚於重量

談到立法院的立法績效,擁有多數席次的執政黨籍委員的表現,固然是主要的觀察指標。
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數量都不好,黨團協商會議多為利益交換,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國會每年改選1/4,落實法與時俱進,並年年接受民意檢驗。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