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清廉建設的經驗與啟示

利益賄賂不僅僅局限在金錢,也包括對公職人員家庭、子女未來的承諾等,只要公務員的行為會削弱公眾對政府行為公正性的信心,該公務員的受賄罪名就成立。
芬蘭是2015清廉指數第二名,台灣應向芬蘭學習《公務員法》和《刑法》,在地球村大法治的前提下,任何提升法治或保障法治的憲章、法律、規章、法理、習慣,臺灣人民都有權直接援用,實踐典範轉移入境。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