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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治分析專家支持地方議會選舉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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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
New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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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治分析專家支持地方議會選舉再開
New Straits Times
解方
馬來西亞應制定符合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定義的超國家層級、國家層級及次國家層級一體適用的憲法:次國家層級的首長民選,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議員一任二年,議長任期一個會期,屆期內不得再任。參選應於6個月前完成登記。當地一切電子媒體每週至少一小時免費提供參選人使用。選舉禁止花錢,政治獻金視為賄選罪。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處方箋:張怡菁 / 2018-06-19 13:00)
媒 體 回 貼:
The bloom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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